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 次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现有委员共计15人,其中有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11名,另有专职秘书1名。伦理委员会人员组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要求,人数及专业背景设置合理,能够独立的开展伦理审查工作。伦理委员会审查频率为每月1次,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审查。伦理审查形式为会议审查和快速审查,会议审查为主要审查形式。在项目开始之前进行初始审查,项目进行过程中实施跟踪审查,跟踪审查包括:修正案审查、严不良事件审查、方案违背审查、项目进展审查、结题审查等。
全体委员多次接受过国家和省级GCP相关培训,并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及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加强对外交流,不断提高伦理审查能力。伦理会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指南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并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伦理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审查范围主要包括在本院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器械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试验性医疗和临床科研等涉及人的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积累,坚持履行医学伦理的职责和使命,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最高标准,保障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使各项涉及人的临床研究能够规范的开展,拓展交流渠道,促进学科发展,提高医院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