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告公示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考察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浏览:

各位考生:

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2023年咸阳市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通过前期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会现场进行的资格初审、面试环节、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通过2023年3月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校园招聘会及2023年6月陕西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会的工作人员共计70人(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时间:2023年8月4日早7:30分

地点: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正门停车场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后2个工作日内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华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以后,由医院在官网进行统一公示。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及一张小二寸彩照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当日早晨未完成体检前不能吃饭、喝水。


       

体检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