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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0-03-09   浏览:

咸一医字(2007)43号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各科室、分院:
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医院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干群关系,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医院院务原则上都实行“四公开”:即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组织机构和程序
(一)医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各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职能部门科长(主任),办公室设在院办,院办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院务公开的实施和总结报告工作。
(二)各职能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提供院务公开内容,经医院办公室审核后,即时公布。
(三)医院办公室建立院务公开专门档案,以备核查。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自治信息
内容包括医院执业登记、医疗范围、科室设置;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及相关资质信息;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情况。
公开形式 一是在门诊电子显示屏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院办、人事科负责保管医院的执业登记、执业范围、人员执业证书等,以方便工作人员及患者查询。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1)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财务科、药械科可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公布我院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并根据省市物价收费情况的变更及时更新。
(2)坚持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和“一日清单登记”制度。
各病区每天向住院病人打印一日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病人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同时建立一日清单登记本。病区护士在发放清单时必须向患者解释每项收费,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以及贵重药械的使用(单价在100元以上者),征得患者认可同意后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如有疑问或意见,患者可以记录在登记本上,病区护士长每天进行核对和处理,患者对处理结果满意后再签字确认。
(3)财务科在门诊宣传展板、医疗价格公示板上公布医疗收费院内投诉、查询电话,以及物价检查所投诉电话。
3、便民措施
(1)向患者公开服务流程:院办、医务科、信息科、门诊办、医保科在门诊公示牌、门户网站公示门急诊和住院就诊程序;挂号室每日公布当日门诊医生安排;医务科利用电子显示屏或展板公布专家姓名及专长、病人病情告知内容、诊断治疗以及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程序,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等。
(2)医务科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3)院办规范科室标识牌、指示牌,明确各科室的位置,方便病人就诊;并通过编印就医手册、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开医院服务信息。
(4)护理部负责在每个病室放置服务指南,供患者查阅了解医院基本情况、科室设置、服务内容、服务窗口人员情况、开展的诊疗项目、专科服务内容及特色。
(5)财务科、医务科、院办公室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牌公布便民服务项目和方式,军人、老人、残障人员、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就诊措施、流程。
4、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党群部在门诊用公示牌公布我院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承诺,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布文明服务规范、病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2)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注有本人姓名、职务和职称及所在科室的标牌,接受患者监督。党群部每周检查挂牌上岗情况。
(3)畅通患者投诉和社会监督系统,由院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实施。一是每月第一周六的10点到12点为院领导接待日,医院办公室组织院领导接待患者投诉或患者座谈会、职工座谈会;二是在网站公开院长电子信箱、医院电子信箱,在门诊大厅、住院部一楼设立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坚持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满意度问卷调查,了解患者意见和建议;四是在门诊大厅应用公示牌公布市卫生局投诉信箱和电话;五是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1-2次社会监督员会议,接受社会监督。
(二)向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通过全院职工大会、院周会等形式公布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2)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采取会议和文件以及通报等形式公布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3)通过公示栏、院周会公布职工分房、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情况。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每年在职工大会或职代会上向职工公布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等;公布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
(2)院内药品、物资、设备采购,由采购小组每年提出采购计划,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议定后,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程序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过程实行“四公开”。
(3)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由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决定,由医务科通过文件或通报的形式向全院职工公布。
(4)医院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情况、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情况,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由院办公会公布。
3、人事管理情况
(1)每年制定科室量化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经院办公会同意后实施。每月由职能科室按照分工对各科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院考核小组签字后执行,并通知相关科室。
(2)中层干部人事任免由院党委研究后,严格实行任职前的公示程序,充分听取职工和各界的意见,决定后报市卫生局审批,通过院周会公布。
(3)职工岗位评聘、解聘、辞聘情况通过公示栏向全院职工公布。
(4)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职称评定和聘任等,通过院长办公会研究,以文件方式公布。
(5)每年职工大会公布年终考核、奖励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并在院网站公布会议情况。
(2)每年通过领导班子述职,向全院中层干部和护士长公布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过中层干部和护士长述职,向职代会公布中层干部以及护士长当年在德、能、勤、绩、效等方面的履职情况,接受职工代表测评。
5、其他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如:工资、福利、劳保等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公示栏、文件的形式公布。
四、除以上原则和内容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的和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后由院办公室采取适宜方式进行公布。
五、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院办公室。



                                                                                                                                    二00七年五月十一日